漳州市长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检察报告作出批示
05.06.2015 19:07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6月5日讯(郑美敏)近日,漳州市檀云坤市长在漳州市检察院报送的《2014年惩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年度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全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
檀云坤在报告上批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福祉。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保护我市重要生态资源,认真履行司法办案职能,探索创新修复生态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司法保护力度,措施实在,成效明显。同时提出了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意见,对市政府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请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为我市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作出不懈能力。希望检察机关按照市委“七个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把打击犯罪与促进生态修复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衷心感谢全市检察系统的领导和同志们对市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檀云坤市长批示后,漳州市检察院迅速组织学习批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保护青山绿水、碧水蓝天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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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5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