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管体系网格化 福建一半设区市未达标
25.09.2015 21:42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9月25日电(记者 王文清 通讯员 曾咏发)记者25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目前全省一半的设区市至今未按要求完成环保监管网格的划分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5日,仅漳州、泉州、三明、宁德4个设区市政府印发了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福州市由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印发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厦门、龙岩、南平、莆田、平潭5市(区)政府(管委会)至今未印发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设区市(一级网格)网格化体系实施方案制定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县级网格(二级网格)及以下网格的建立。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完成二级、三级网格划定方案并发布的为:泉州完成92%、漳州完成60%、三明完成58%、厦门完成50%、南平完成10%。福州、莆田、龙岩、宁德所辖各市县(市、区)二级、三级网格划分方案均未制定公布。大部分县(市、区)没有认真布置指导所辖乡镇、街道三级网格的划分工作,对各镇(乡、街道)是否开展环保三级网格划分工作情况不清,也没有进行督促和信息调度,导致全省乡镇、街道四级网格划分信息空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区)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环保监管模式。根据要求,福建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文来源: 新华
25.09.2015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