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率先完成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任务
14日,我省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行新增政府债券697.21亿元,至此,今年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640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完成全年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任务的省份。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本次发行,福建柜台债利率2.56%,上浮20BP,认购倍数25倍;其他债券发行利率继续维持上浮10BP,为全国最低水平,全场认购倍数23.6倍,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以往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类型专项债券合并为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集合发行,只数减、额度增,提升了二级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了承销团成员的认购积极性。同时,统筹兼顾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可偿债财力以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充分考虑市场状况及投资者偏好,合理搭配短、中、长期债券发行规模,全年新增债券加权平均期限为14.47年,既降低了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降低融资成本,又避免简单将偿债责任和风险后移。
今年我省首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93亿元已全部投入653个项目建设中,有力保障了各地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第二批债券共包括1092个项目,其中专项债券项目502个。据测算,全省新增政府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累计可节约各级政府融资成本408.62亿元。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省抢抓中央扩大政府债券规模的政策契机,积极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支持,并持续推动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质效提升。
为加快发行进度,提高项目质量,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机制,对满足投向领域和风险管理要求,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项目,经申报后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形成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模式。
上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对项目的日常储备、年度需求申报和建设运营存续期的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实行全流程监测,保障专项债顺利使用。
我省还用足用好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政策,安排专项债券资本金68.52亿元用于铁路、收费公路、水利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多个领域,发挥专项债券对投资的撬动作用,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据悉,在原有市政和产业园基础设施等9个支持领域的基础上,国务院已明确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下一步,我们将与省发改委配合,进一步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组织各地提早谋划储备好项目,争取中央更大支持,更好发挥专项债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稳投资、稳就业、稳经济大盘。”省财政厅债务处处长林炳豪说。(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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