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家物流企业列入商务部首批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
29.07.2016 17:34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7月1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确定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660号),在各省商务部门推荐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福建省有5家物流企业列入。其中:福建汇丰物流有限公司杜坞物流园区、福建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高速物流园区等2家企业列为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基地(园区);泉州弘桥智谷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雄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列为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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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201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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