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正式授牌厦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22.09.2014  10:50
 

2014年9月17日上午,在成都市召开的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交流会上,国家版权局正式授予厦门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牌匾,标志着厦门成为福建省首个、全国第7个创建成功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厦门市于2011年被国家版权局批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以来,创建版权示范城市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六个区全部设立版权行政管理机构,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版权行政执法主体,版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效显著,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案件;版权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著作权保护宣传月”和“版权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读者、走进市民”等大型宣传活动具有特色;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完成;在全省率先成立版权协会,积极筹建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作品自愿登记数量稳步增长,总登记量约占全省总登记量的25%,居全省前列。52家企业被评定为省、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版权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一批产业带、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初具规模。2013年,以版权为核心的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

(省局版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