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者爆粗口 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被撤职并开除党籍

21.03.2016  10:36
对应聘者爆粗口 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被撤职并开除党籍 - 福建之窗
对应聘者爆粗口 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被撤职并开除党籍 - 福建之窗
来源: qz.fjsen.com

   泉州某事业单位领导对应聘者爆粗口》追踪

   涉事主任被撤职并开除党籍

  女大学生吕某本想应聘的单位

  3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陈龙山)对应聘大学生连发10多条短信,大爆粗口。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已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2015年6月,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在“大泉州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2名工作人员。12月,吕某(女,某院校大三学生)通过网络投递应聘简历。12月21日中午,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人员联系吕某面试事宜,双方约定当日19时在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面试。16时至17时30分下班前,市文化艺术中心工作人员和时任主任吴达君多次拨打吕某电话,均未能取得联系。18时左右,吴达君出于个人情绪,用自己手机向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当晚,吕某通过新浪微博将吴达君发给她的短信内容发布在网络上,被网友大量转发、评论,并被多家媒体广泛转载。

  事后,泉州市纪委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迅速介入调查处理,暂停吴达君履行职务。

  据吴达君解释,“骂人不是无缘无故的”,之前中心曾聘任一名财务人员,涉嫌盗窃他本人及单位财物;该小女生行为古怪,要求在晚上应聘面试,而且电话也都不敢接听,怀疑小吕是那位财务人员的同伙,便无法控制情绪爆了粗口。

  因吴达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且情节严重。近日,中共泉州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给予吴达君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项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予吴达君撤职处分。微评党员干部言行不能“任性”

  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不只是代表个人,还代表着党的形象,因此,如果党员干部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损害的不仅是自己的形象,更重要的是破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是泉州市文广新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在普通群众眼里,它属于“政府机关”里的一个部门。作为这个部门的领导,突然对一个应聘女大学生连发10多条不堪入目的短信,实在令人错愕!

  党员干部作为国家事务的执行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必须代表着一级政府的形象,而对群众爆粗口是官德的缺失。“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此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高标准和纪律底线,对我们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容不得一丁点儿给党的形象抹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