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制定2017年煤矿监管工作计划  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16.02.2017  02:02
  

为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督查指导行为,提高监管督导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大田县煤管局认真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一是 统筹兼顾,做好监管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完善。 根据省安监局、煤监局和县政府安委会的要求,结合全县煤矿企业全县22家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不同时期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由分管负责人组织,煤炭安监股负责编制2017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并报县政府安委会批准后,由各相关股室负责实施;月度监管工作计划根据年度监管工作和各个时期工作实际由各相关股室具体编制,报局批准后严格执行。 二是 明确责任,确保监管工作计划各项任务落实。 批复下达的工作计划由相关责任股室根据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县政府安委会批准的工作计划进行监管,监管分为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和定期监管三个方面。监管计划与“三项监管”,与省、市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结合起来完成。监管计划按月份制订,每月必须完成监管计划。 三是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监管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加强监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学习交流,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内涵,更好地指导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四是 加强监管队伍廉政建设。 严格遵守国家“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国家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九条纪律”和我县机关干部“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是 整合力量,按时高质量完成监管工作。 每月初召开全局监管执行协调与分析会,及时分析和汇总上个月的监管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整合全局监管力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大田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