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工作

12.10.2015  10:45
   10月9日,福建煤监局印发《关于近期两起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闽煤安监调查〔2015〕6号),向全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通报6月下旬以来全省发生的两起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1起煤矿事件,指出了2起事故、1起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并就事故防范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各级煤炭行业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针对两起事故所暴露的问题,引以为戒,对照问题自查自纠,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煤炭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加强现场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依法查处煤矿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水害防治和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煤矿水害防治规定》,做好对矿井范围及周边老窑、采空区、含水层和废弃巷道积水等情况的排查;加大对煤矿企业落实水害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煤矿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井下采掘工人透水预兆必知必会、有疑带薪停产(工)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等水害防治3项制度,落实实测填图和图纸交换制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采掘标准化建设,抓好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督促矿井制定符合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的采掘作业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采掘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进行调整;认真抓好日常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地要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打开密闭生产施工、超层越界开采、边基建边生产和在批准的技改区域外组织生产施工等违法生产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要坚决从严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升事故防范能力。要认真结合2起事故和1起事件的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到全省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全覆盖”,要通过深化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宣传、引领和推动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做好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从根源上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认识问题,用煤矿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事故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