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监局的部署,福建煤监局组织开展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打击超能力生产、安全投入4项专项监察。 瓦斯防治方面 ,突出瓦检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传感器调校对维护、通风系统完善、设备防爆等重点,开展瓦斯治理专项监察14矿次,发现隐患80条(其中瓦斯治理方面26条),责令煤矿停工停产4矿次。 水害防治方面 ,重点检查煤矿防治水制度和防治水系统建设、重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督促煤矿制订有针对性的水害防治措施,有16家煤矿重新委托资质中介机构编制水患调查报告并经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技术论证。5月份以来,深入龙岩、三明和泉州开展水害专项督查和执法,抽查煤矿5家,依法责令停产1家。 打击超能力生产方面 ,会同省经信委组织开展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督查暗访活动,全省各级煤管部门随机抽查煤矿28家,责令停产整改2家、限期整改4家,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安全投入方面 ,重点检查煤矿安全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列支等情况,现场监察煤矿4家,发现隐患或问题29条,均已责令煤矿限期整改。
下阶段,福建煤监局针对前阶段已开展4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抓巩固、抓提高,并继续开展好煤矿安全培训、矿用设备安全、煤矿建设项目等3项专项监察执法。(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