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积极提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效能
11.07.2014 11:5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解剖监察,不留盲区。专门印制《福建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手册》,规定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内业、井下、地面等21大项78小项的全覆盖检查内容,列出了检查标准,对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安排“回头看”,对被监察煤矿开展重点执法、解剖执法或交叉执法检查。
二是专家参与,看病开方。坚持监察与服务并重,对每次的监察执法工作,邀请3-4名不同专业的煤矿安全专家参与检查,针对监察对象的主要灾害情况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共同商议,提出解决建议与方案,受到煤矿企业的广泛欢迎。
三是分析原因,提升水平。建立“以点带面”的隐患分析会议制度,针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指导煤矿企业从深层次分析隐患排查不力、排查后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原因,由企业现身说法,并组织区域内煤矿的分管安全矿长共同分析、共同接受教育,推动煤矿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构建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综合处)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07.2014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