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及事故防范

24.11.2015  18:30
           一是开展预警通报。建立了事故快速预警通报平台,及时向全省煤管部门负责人和煤矿矿长发送事故信息或预警通报,促进“一矿出事故,全省煤矿受警示”。
      二是大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每年深入矿区举办事故案例专题讲座、事故案例现场分析点评、发放警示教育光盘等,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专题讲座86场次,发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光盘近2000张。
      三是加强事故分析。每月定期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状况分析和典型事故研讨,分区域、分类型分析事故特点,把问题和隐患查深查透,找出倾向性问题和规律性特点,并“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对策,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开展事故约谈。出台了《福建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性质比较严重事故的地区,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并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企业进行约谈告诫,近年来,已先后约谈企业26人次,约谈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8人次,约谈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2人次。(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