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学校男生参加活动泳池溺亡 父母获赔62万元
25.05.2016 19:12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015年8月23日,烹饪学校的男学生方某参加某餐饮公司的活动,到某旅游文化公司经营的游乐场游玩,当日下午在游乐场泳池溺亡。
方某的父母到连江法院起诉泳池经营者及餐饮公司,索赔110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泳池经营方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餐饮公司未尽提醒、告知的注意义务;方某是成年人,不顾自己身体情况长时间游泳,存在过错。
经调解,三方达成协议,旅游文化公司赔偿60万元,餐饮公司赔偿2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何君 陈丽萍)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5.05.201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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