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警提示:那些乘坐火车时被你忽视的危险品、违禁品

29.07.2014  20:01


  福建新闻网龙岩7月29日电(朱龙飞)“老人家,这个鞭炮是不能带上火车的”,漳平站安检民警陈警长正耐心地向一位已经69岁的黄姓旅客讲解相关乘车规定,原来这位老人是准备带上鞭炮去给厦门的儿子庆祝乔迁之喜的,因不了解乘车规定而带上鞭炮乘车,而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暑运开始不到一个月,漳平站就查获指甲油160余瓶,打火机200余个,油漆15公斤,查获各类危险违禁物品130余起。

  其实车站已经将不得携带的系列危险品、违禁品制作成牌子放在了醒目位置,但不少旅客还是没有认真看看,造成过安检时部分物品被收缴的情况,对此,厦门铁路警方在此提醒,那些乘坐火车时被你忽视的危险品、违禁品。

  按照相关规定,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ml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ml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ml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