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法院审结首例诈骗新农合补偿金案
22.03.2016 18:25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漳平3月22日电 (陈立烽 俞玮钰)通过街头小广告购买虚假的住院病历资料骗取新农合补偿金的陈某某,21日,被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听说通过住院发票等材料可以办理住院补偿,遂萌生办理假病历材料套取国家补偿款的想法。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某某在龙岩市新罗区通过街边小广告,以2000元价格让一男子(身份不详)伪造了其到上海长海医院住院的假病例材料。
2014年8月19日,被告人陈某某携带着上海长海医院病历、第二军医大学上海长海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上海长海医院住院病人费用清单、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和上海长海医院出院证明等材料,到漳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新农合补偿金。
2014年8月26日,漳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新农合补偿金40074.4元转至被告人陈某某的帐户上。
2015年11月18日,被告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新农合补偿金人民币40074.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退赔全部赃款、能积极缴纳罚金,具有悔罪认识,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编辑:陈丹妮】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2.03.2016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