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大关注“无袍法官” 队伍建设
10月11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以书面形式,向漳平市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漳平市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漳平市人民法院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九十日内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这是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助推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9月30日,漳平市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由漳平市法院院长胡盛源作的《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内司委主任邱振深作的《关于<漳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报告》。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审议意见。10月11日上午,经漳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以书面形式,向漳平市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漳平市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9月11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亮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内务司法委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漳平市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及履职等方面的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征求基层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
针对座谈会中发现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四点建议意见:要严格把握人民陪审员选任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应按照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标准,并结合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从行业代表性、专业性突出的人员中,加强对专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突出选任的针对性。同时,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加强社会阅历、道德修养等综合素质的考察,在保证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性的同时,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能力。要加强教育培训,从思想上和能力上为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夯实基础。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在开展集中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小班化、菜单式的培训方式,并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观摩、业务交流等活动,让人民陪审员及时充电,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的个体差异和审判工作的不同需要,切实提升培训效果,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能力。要通过提高管理的科学水平,助推人民陪审员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应按照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文化程度、知识结构、专长优势等情况,对人民陪审员分组分类,让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参审其相对适应的案件类型,提高陪审的质量与效果。同时,继续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努力搭建平台、载体,使人民陪审员有效参与案件调解、执行、信访、司法拍卖等司法工作中,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渠道。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档案,将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学习培训情况、参审案件数量质量、陪审表现等列入考核内容,同时,建立人民陪审员补选和退出机制,促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据了解,为完善陪审添活力,近年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无袍法官”队伍建设。在选拔任命人民陪审员前,漳平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认真把好“三个关口”,即推荐关、素质关和程序关,确保筛选出的人民陪审员精英化。
为助推陪审制度完善,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亮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法院开展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并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庭审现场、业务庭室、陪审员所在单位和部分当事人所在乡村,通过观摩庭审、查阅卷宗、调查走访和座谈了解,掌握陪审员的思想状况、履职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无袍法官”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