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漳州LNG项目接收站工程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10.08.2016  03:37
  

8月3日,漳州市安监局邀请5名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漳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以下简称“接收站工程”)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通过专家踏勘、会议审查,形成《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漳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安全条件审查专家组意见》(简称《专家组意见》)。《专家组意见》指出,该工程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及区域规划;选址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其安全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该工程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因此,原则上同意通过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同时,专家组对该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提出10条意见和建议,要求中海油漳州公司进行补充修改,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且在设计中开展危险和可操作性(HAZOP)分析研究。

据了解,该“接收站工程”拟建于龙海市的兴古湾,是漳州LNG项目的一期工程,属于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液化天然气周转量,总投资约71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弥补福建省天然气市场需求缺口,保障天然气管网的供气安全,并带动LNG接收站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全省能源结构、保护环境。(漳州市安监局 郭碧桃 郑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