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应行政处罚相对人——漳州市奥立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其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据了解,该案件是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并予以立案查处的。经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拟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因罚款数额较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处罚幅度提出了异议,为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平、公开、合法,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听证会。
听证会按照案情介绍、举证、质证、辨论和双方最后陈述等环节进行。听证会上,首先由办案人员介绍案情并出示相关证据,接着由申请人进行陈述,在案件质证及辩论阶段,申请人就案件事实、主要证据、处罚依据及处罚幅度提出了自己的申辩,办案人员均作了答复。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度的有关规定,听证会不当场做出处理决定,主持人将在会后提出听证意见向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汇报,案件最终结论由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作出。
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听证会严格依法进行,听证程序公开、公正、合法,双方辩论充分;通过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进一步加强了质监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提高质监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全面推进法制质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漳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