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宗局确定2016年工作要点

30.03.2016  19:06

一是推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组织实施《漳州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漳州市“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漳州市贯彻<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制定年度扶贫计划,推动计划落实;制定《漳州市民族补助款使用管理办法》。

二是做好少数民族村挂钩帮扶工作。推动市政府将挂钩帮扶民族村发展工作纳入挂钩帮扶单位及民族村所在县(市、区)、乡镇的领导政绩和绩效考核。

三是推进民族乡村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加快第二批2个特色村寨试点村建设进度;做好第三批3个特色村寨试点村的申报工作;积极备战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展争创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活动。

四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有针对性做好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

五是进一步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加强“七五”普法工作;加强佛道教基础性工作;加强服务管理;加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六是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市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的换届工作;举办各类人才培训班,鼓励各宗教团体加强人才培养。

七是加强对宗教界的正面引导和服务。推动宗教界以“规范”为主题,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有序、管理规范为导向,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学习领会中央有关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相结合,积极探索宗教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八是深化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文化对台对外交流。加强民间信仰工作调研;建立完整的民间信仰活动管理数据库;围绕对台工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发挥祖地文化优势,积极开展对台对外互动交流。

九是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部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