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公布市级气象行政权力清单

24.08.2015  21:25

   近日,漳州市审改办专门发文公布《漳州市气象局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漳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向社会公布的市级气象部门权力清单保留行政权力31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监督1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漳州市气象局按照中国气象局、福建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依据“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规范用权、权责统一”的原则,按时编制完成了市级气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据悉,为做好该项工作,从2015年5月开始,漳州市局成立了“权力清单”编制小组,全面梳理气象法律法规赋予的所有行政权力,对行政权力进行分类登记,编制责任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优化权力运行,加强与市审改办沟通协调,历经多次修改,最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漳州市局法规科 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