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数万黄牌电动车大限今至 相关新政尚在研究
两年前,在电动车管理改革方面,漳州在全省“首吃螃蟹”,率先尝试采用超标电动车挂黄牌、临时过渡两年的办法。
昨天,漳州市区元光南路与胜利东路路口,仍有黄牌电动车上路
根据漳州市公安局2013年5月发布的办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含临时号牌和临时登记证),芗城、龙文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日期统一至今年7月31日止,到期后自行失效,禁止在芗城、龙文区内行驶。
时至今日,漳州数万黄牌电动车的“大限”来了。很多市民关注,自己的黄牌电动车能否继续上路?此外,商家、政协委员也纷纷建言献策。
目前,漳州市政府正在研究相关政策。按照有关程序,相关新政需在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才能对外发布。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一旦有新进展,将第一时间向市民公布。
市区现行黄牌车基本于前年8月前购买
随着漳州市区电动车大限来临,网络上也出现了各种猜测,其中在本地论坛、微信朋友圈疯传“8月1日起,将严查黄牌车,一上路就罚200元”的文章,一时间许多市民心慌慌。
昨日,海都记者走访漳州芗城区南昌路段发现,路面上还有不少市民骑着黄牌电动车。不过,相较两年前,不管是绿牌电动车,还是黄牌电动车,大都能有序地在路口等待红绿灯。骑着黄牌电动车的市民,几乎都戴着头盔。而在丹霞路与南昌路交界的几个大型商场的停车场内,停放的电动车中,黄牌电动车仍占着较大比重。
2013年8月,超标电动车不能挂牌以后,相关部门又对电动车销售市场进行清理,合标电动车才准予销售。现在,市区行驶的黄牌电动车,基本上是2013年8月之前购买的。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7月31日,漳州市区约有10万辆黄牌电动车。“总体上看,超标电动车的数量在逐渐减少,不过禁牌禁售才两年,保守估计还有六七万辆”,一位商家经过市场调研后称。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透露,这些网络文章并没有权威出处,仅靠截取部分文字内容肆意放大,容易引起市民恐慌,其实在政府新政策出台前,不应该妄加猜测,更不能以讹传讹。“每一次改革,都不可能一刀切、一棒子打死,都会留有余地与空间,确保平稳过渡,完全没必要恐慌。”
新政尚在研究 有进展将第一时间公布
根据漳州市公安局2013年5月8日发布的办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含临时号牌和临时登记证),芗城、龙文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日期统一至2015年7月31日止,到期后自行失效,禁止在芗城、龙文区内行驶。
今年5月6日,漳州市公安局再次发布规定,规定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内按照各县(市、区)具体管理措施的有关要求通行,过渡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那么,如今离大限仅剩最后一天,是否会延期?或禁止上路?
海都记者从多方获悉,此前公安部门已经提交相关方案,目前漳州市政府正在研究之中,按照有关程序,相关新政策需在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才能对外发布。
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一旦有新进展,将会第一时间向市民公布。到昨天下午6点记者发稿前,海都记者尚未收到相关最新通知。
【声音】
建议延期使用
九三学社漳州市委
今年“两会”上,针对黄牌电动车到期后如何处置的问题,九三学社漳州市委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黄牌电动车到期后,再延期使用二至三年并加强管理。
提案中称,我省去年4月颁布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对办法颁布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设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平稳过渡、限期淘汰的原则,确定是否设置过渡期,并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九三学社漳州市委秘书长许才发称,延期使用既符合我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同时不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采用回收换购过渡
漳州市电动车摩托车商会
漳州市电动车摩托车商会会长许跃庭称,他比较倾向通过回收回购的办法平稳过渡,“如果政府最终确定可以回收换购黄牌电动车,商会将大力支持”。
许跃庭称,目前许多黄牌电动车车况还较好,可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制定相对应的回收标准,进行回收。比如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商会也会召集业内人士商讨对应的回收措施,从而更好地解决黄牌电动车问题。
最好别“一刀切”
漳州市民
黄牌电动车即将到期,在观望的同时,大部分市民表示不支持“一刀切”的方式。
“整顿、管理超标电动车是好事,但应根据实际环境而定。”市民陈先生说,从两年前限制挂黄牌开始,市面上的超标电动车数量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这些黄牌电动车中,有一部分的车性能还很好。如果直接限制黄牌电动车上路,会产生资源浪费。陈先生认为,最好的方式应该是继续延长过渡期,对接近报废年限的黄牌电动车,逐一进行淘汰,从而逐渐减少超标电动车的数量。
而龙文区的林小姐,对自己的黄牌电动车将何去何从,也颇为关注。“才买了2年多,如果不让开了,那车子怎么处置,直接丢了吗?”林小姐觉得有些心疼。
【他山之石】
福州: 财政补贴近6000万 回购超标电动车
2010年5月5日,福州市区正式开启超标电动车回购工作。超标电动车最低回购价格将按原购价分三个档次,使用年限分四个档,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福州市财政给每辆超标电动车补贴标准为:回购价格的20%,回购款和政府补贴款由销售点当场支付给车主。
据当地媒体报道,福州市政府共计花费了近6000万元,全市共回购了13.83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
三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为五年
去年8月15日起,三明市对超标电动车、助力车同时开始挂牌。
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内(过渡期时间为5年,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过渡期届满后,强制报废,不得上路行驶,由公安机关查扣车辆并处200元罚款。
海口:原定期限延缓半年 车主可自行处置车辆
海南海口市,其黄牌超标电动车原定为2013年12月31日到期,但后来将使用期限顺延半年,到2014年6月30日止。
延缓半年是作为超标电动车自行处置过渡缓冲期,在这半年过渡期内,车主可自行处置自己的电动车,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同时鼓励生产厂家以旧换新,鼓励销售商折价回购。
武汉:按电池、新旧分类回收
2014年10月1日起,武汉市三环线之内开始禁止超标电动车行驶,按照车辆电池型号及新旧程度进行分类回收。此外,武汉市政府还鼓励本土企业组织电动车以旧换新活动。
根据车主自愿原则,并同置换方双向选择,置换现场采取一条龙服务,车主提交车辆牌照、行车证、发票等资料后,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分类、登记和评估;车主补足差价换购新车,在现场或交管部门的各服务点上牌。(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禹成 梁政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