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学子六年寒窗无缘教师梦 专家建议成立申诉机构

20.08.2015  17:15

  专业分类不一、招考审核“一刀切”,学子六年寒窗无缘教师梦——

  专家建议我省成立考生申诉机构

  图为2015年漳州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东南网8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揭晓经)“我省出台的事业单位招考目录与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专业的划分方式不一致,使得我的求职道路障碍重重。”近日,网友“clear”在东南网《直通屏山》上留言反映,她拥有管理学硕士却不能报考管理类教师,学了会计专业也无法报考会计教师的招聘。

  该网友2015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是工商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参加今年漳州市属高校的公开招聘,却因为专业归类不一致,与招聘考试失之交臂。

  专业划分不同

  网友报考事业单位被拒

  网友“clear”告诉记者,作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她回到漳州后想成为一名教师,在2015年漳州高校的公开招聘中,报考了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的工商管理教师岗位。该岗位要求第一专业必须是工商管理类,而她的本科专业就是集美大学的会计学,按照教育部的专业目录属于工商管理类专业,但福建事业单位招考目录将会计学归类到会计审计专业目录下,导致她与招聘考试失之交臂。

  记者查询得知,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将会计学归入工商管理类;而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却将会计学归入会计与审计类。

  前者是用来规定专业划分、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后者是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参考教育部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实际而制定的。

  “我省的事业单位招考目录文件,在引文部分就已明确指出,‘招录机关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网友“clear”告诉记者,“漳州市公务员局根本不考虑这些因素,只要与省目录没有完全符合,统统不行。

  后果由谁承担

  相关部门互相推责

  据网友“clear”介绍,当时她报考这个岗位的时候有咨询过学校专业的问题,校方在了解了她的资历之后表示愿意接受她报名,但是报名截止前两天,她接到漳州市公务员局通知,说她的报名不能通过,连申诉的时间也没有了。

  记者向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了解到,报考前该网友确实向他们咨询过相关事宜,校方招考老师表示,在了解了这位网友的资历后,觉得她是个很不错的人才,也符合他们的招考标准。遗憾的是,市公务员局通过不了,他们也没办法。

  对此,漳州市公务员局一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必须按省里指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果这次破例,其他考生有意见怎么办?我们倒是建议用人单位在设置专业限制时多参考目录。

  网友“clear”认为,两个专业目录指导文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其冲突导致的后果却要考生来承担,这是不合理的。而漳州市公务员局没有给考生任何申诉的机会,也是不合理的。

  省公务员局认为,招聘考试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我省事业单位的招考目录也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职能,对部分专业进行重新划分,这是为了让选择更加理性。

  专家建议:

  适度划分 机动调整

  网友“clear”通过《直通屏山》建议,我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能够将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给更多更优秀的考生一些机会。

  “通过划分专业引导合适人才在专业领域发挥作用,这很有必要。但过于细化的限制,往往导致找不到综合素质优秀的人员。”针对此事,福师大公共管理学院谢宏忠教授建议,“相关部门在面对特殊情况时能有一套灵活的调整机制,如此才能选拔到更优秀的人才。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张桥老师研究公务员考录理论和实践多年,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考试应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政府部门在其中应该多引导考生,而不是用政策‘一刀切’,把他们认为不合适的考生都排除了。”张老师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独立的部门,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考试的监督和供考生申诉的职能,这样既能有效杜绝腐败,又可以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