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下月起,漳州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将进行调整。
上限标准:月缴存额(包括个人及单位缴存部分)由去年的2796元调整为3090元;下限标准:芗城、龙文、龙海、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由去年的106元调整为118元;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南靖、平和、华安、长泰由去年的94元调整为106元。(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