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决轻刑化说不
30.05.2014 19:05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5月30日讯(詹金飞))今年以来,泉州泉港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判决轻刑化较为突出的问题,不断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的法律监督,确保依法、准确、公正地惩治职务犯罪,取得较好成效。
该院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制度,将职务犯罪案件作为特殊案件处理,建立由专人审查、专门研究及请示、汇报等制度。该院建立了专人管理和信息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分析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建立《法院判决案件登记表》,分类详细记录案情摘要、判决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判决畸轻畸重的案件,同时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在办案网络内部进行信息共享。此外,该院还重点加强判决审查,除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外,及时将判决情况送该院检委会办公室备案审查,着重对改变事实、定性及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予以审查,加强与上级院的沟通,寻找抗诉案源。
截止日前,该院共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抗诉案件2件2人,均已被市中级法院改判。其中,被告人杨某某受贿案由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被告人庄某某贪污案由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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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14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