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法院:试点法官驻村 服务乡村振兴

22.09.2021  16:51

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驻法官工作试点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方案》。

据悉,该院分别在龙津镇大路口村、嵩口镇高坑村、赖坊镇姚家村、里田乡洋庄村挂牌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同时,结合各村村情,选派驻村法官工作组,聘请乡贤、综治网格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此外,该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