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法院“灯光法庭”温情化解借款纠纷

24.05.2021  14:41

日前,清流法院联合人民银行清流县支行通过“灯光法庭”线上化解一起当事人因患病家庭困难的金融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7年9月,刘某向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6万元,其丈夫曾某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经催收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向法院起诉。

因借款人刘某与丈夫曾某患有疾病,现仍在住院治疗,家庭情况困难,短期内难以还款。承办法官多次利用班外时间电话、微信联系刘某夫妇,了解其实际情况及还款意向,并做好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该信用社鉴于当事人实际情况,同意分期还款并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