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大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19.11.2014  13:51

10月21日至22日,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清流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有关乡镇、部门和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龙津镇、林畲乡、长校镇部分专业合作社。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对清流县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总体情况有了基本了解。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加强指导、服务,提高合作社规范运行能力和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合作社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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