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执法成效显著
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市海监支队被中国海警局选定为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执法示范建设单位,列入名单的全国海监机构有16家,市海监支队是我省唯一被列为示范建设单位的执法机构。
为切实抓好执法示范建设工作,市海监支队通过摸底调查,建章立制,细化监管,创新执法等方式,圆满完成了各项执法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市海监支队本级共查办海洋工程类案件5起,收缴罚款163.875万元,查处非法采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件73起,罚款676万元,全市共计查处各类海洋违法案件126起,已收缴罚没款1522.1023万元。
为便于开展海洋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市海监支队结合海域岸线巡查和日常项目执法检查,对辖区范围新、改、扩建的海洋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并调取了近年来审核、审批工程项目的详细资料,通过仔细比对,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通过执法检查不断充实完善相关数据,目前,市海监支队已初步完成近年全市确权发证海洋工程项目的登记建档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海洋工程项目日常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岸线巡查、执法办案、案件会审、违法约谈等制度日益完善,并与海域动管、边防海警、海事等部门确立了协同执法及会商工作机制,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
在开展执法示范建设的过程中,市海监支队全面加强辖区海洋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事前方面,主要做好审前把关,主动介入项目的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会;事中方面,主要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施工建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后方面,主要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制度。通过强化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及时发现并查处涉嫌违法行为。
市海监支队今年首次启动违法用海约谈机制,对违法用海严重的区域,主动约谈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促进了违法案件的查处。市海监支队还充分借助我市海域动态管理中心和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的技术优势,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协作,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