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多部门全面清理隐患整治

28.01.2015  11:15
  

      从1月初开始,厦门市海沧区委区政府部署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行业部门专项检查、区安委办综合督查”方式,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安监部门由局长带队,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区危化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和重大危险源进行突击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1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7条,已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2条,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5份。加大对翔鹭石化停产检修,林德气体、林德东南气体减产后的安全巡查检查;与市安监局一起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联合运管、交通执法、交警等部门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建设部门加大对在建工地和燃气供应点的安全检查,组织26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36人次,检查、复查餐饮场所353家(次),累计检查、复查2593家(次),查出安全隐患157项,已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8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5份。共检查6家燃气供应站点,发现25个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消防部门结合“清剿火患”战役、“打非治违”及省厅、市局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继续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动区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单位206家,发现并督促改正火灾隐患12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1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处罚款141000元。

      经贸(交通)部门牵头联合安监、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110家道路运输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联合检查企业15家,出动检查人员87人次,提出整改意见82条,开具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各企业根据提出的整改意见于1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检复查。

      交通执法部门组织执法检查组17个,共出动执法人员20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车次,巡查公里数1922公里。查处“黑车”7辆,处罚金额10万元。

      教育部门在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检查指导下,1月19日至23日,区教育局分成五个工作组,对区属38所公办校(园)、83所民办校(园)开展了安全大检查,采取检查之前不打招呼,检查后反馈情况、督促整改的方式。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56处,已落实整改56处。

      卫生部门由卫生局长带队,对区属4家医疗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全区58家社会医疗机构,28家村卫生室(站)开展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等级评审。经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试点评定、总结推广等环节,评审产生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A级单位7家,B级单位26家,C级单位35  家,不予评级18家。

      农林水利部门出动检查组6个,检查人员15人次,对全区3处重要堤防、13处水闸、3个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两节”及“两会”期间的防汛、水利工程安全。(厦门市海沧区安监局  张建臣  王新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