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男子网上散布谣言 被依法行政拘留8天
05.06.2014 21:22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三明6月5日讯(通讯员 严远亨 胡文平 黄秀凤)6月2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端午节,正当举国同庆之际,泰宁城区居民小吕却要呆在县拘留所的高墙内独自流泪,暗自想念亲人。他悔恨,由于无知,不懂法,而违法,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5月28日傍晚,泰宁县某建设工地的农民工集体到县政府上访讨薪,被小吕偶然看见,他自己声称,当时只是出于好玩,才将所看到的情形用手机拍成了视频,之后他头脑发热,才把拍到的视频上传到了腾讯微博,并趁机散布了一些与事实不相符的谣言。谣言伴随着视频迅速传播,截止28日晚18时11分,就有121位网友点击阅读,造成较坏的负面影响。
泰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立案侦查,并快速破案,及时将违法嫌疑人传讯到城关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深入调查,办案民警不仅掌握了违法嫌疑人小吕非法向媒体传播影响社会稳定的负面视频的违法行为,而且掌握了其散布与事实不符谣言的违法事实。违法嫌疑人小吕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与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第二天,也就是5月29日,泰宁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小吕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警方提示 :
每当社会上出现重要或重大事件时,都要以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否则就可能违法甚至犯罪,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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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4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