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检察院获评环保部“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27.03.2015 17:26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3月27日讯(张龙 吴艳琴)日前,在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发起的专项评选活动中,泰宁县检察院以“法律之手”守护泰宁旅游生态环境荣获“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泰宁县检察院在守护泰宁旅游生态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是如下:一是在法制保护与监督方面,泰宁县检察院明确提出把“生态检察”作为品牌突出打造,制定出台《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在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积极探索从就案办案到注重司法服务的转变,建立复绿补植与管护机制、建立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建立公益诉讼机制;从单纯打击犯罪到注重生态环境修复的转变,建立复绿补植与管护机制,建立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建立公益诉讼机制;从林权保护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转变,从更广、更深层面构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本文来源: 检察
27.03.2015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