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法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24.10.2014  18:03
  “肖某,我是梅列区人民法院为你指定的辩护律师,今天的庭审将由我为你辩护。”庭审前,王律师通过聋哑学校老师的手语翻译告诉了被告人肖某这一消息。

系聋哑人的肖某参与一起盗窃,案件被移送至法院,为了充分保障肖某的诉讼权利,梅列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并聘请了聋哑学校老师进行手语翻译。宣判后,被告人肖某通过手语告诉法官,他自愿认罪悔过,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据悉,近年来,为充分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梅列法院积极深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程序,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在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无缝衔接。该院明确要求法官在向刑事案件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即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明确时限要求,承办人在收到被告人申请的当日即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及时移送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该院还邀请法援律师参与判前的心理辅导、判后的回访帮教活动,将法律援助贯穿于审判全程。

  为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该院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评查工作,全面记录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诉讼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反馈援助律师的工作情况,提升援助质量。

  今年来,该院共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21名被告人委派律师出庭辩护,同比上升43.72%,其中9人系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同比上升68.32%,援助律师辩护意见采纳率近84%。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