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女子撒泼撕咬民警 妨害公务受审挨罚
19.09.2014 21:30
本文来源: 法院
被告人姜某系沈某的妻子,2013年10月3日19时许,沈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陈某驾驶的油罐车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两位民警前往处理该起交通事故。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两民警发现无牌摩托车驾驶人沈某有酒驾的嫌疑,遂欲将沈某带往医院准备进行酒精测试,而此时被告人姜某拉扯住其丈夫沈某不让民警带人,执勤民警钟某明确告知被告人姜某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但被告人姜某为了帮助其丈夫沈某逃避因涉嫌酒后驾驶而受罚的可能,对执勤民警王某采取撕扯衣服、嘴咬、掌掴等方式予以阻碍,致使沈某一时无法被带离,后在其他执勤民警支援下沈某才被带回依法处理。经鉴定,民警王某的损伤为轻微伤。
三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对被告人姜某判处拘役五个月。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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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4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