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建议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完善法律体系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

02.11.2015  10:35

  本报讯 见习记者朱琳 记者张媛 

      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国内从民间到政府都更加关注中医药,引发了一场“中医药热”。10月31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农工党中央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医科学大会在京举行。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建议,尽快出台中医药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更加有效、持久地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二届国医大师张大宁说,中医文化源远流长,中医妙手回春的案例数不胜数。尽管近年来我国中医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中医传承也面临着“断档”的危险,但总体上还是有厚实的民间基础。   据悉,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中医发展迅速,大有“四分天下”的趋势,我国中医产业发展面临很大压力。   英国中医执业医师学会执行会长何志超说,有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中草药出口额为5.6亿美元,仅占国际市场总额160亿美元的3.6%。今年,这个比例已降到2%,差距在不断拉大,我国中医药确实面临着诸多发展困境。   不过,这种状况已经出现了反转迹象。今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并首次明确提出,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届中医科学大会秘书长、农工党中央社会服务部部长刘峻杰指出,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国家级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本届大会的召开,就是共同倡导和弘扬中医科学,发展中医产业,加快中医国际化步伐。   “目前,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大大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刘晓峰指出,要以推进中医药法进程为核心,加快构建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   刘晓峰说,要提前谋划,研究制定中医药法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进程,强化重点领域法律制度研究和设计,特别是完善中医医师执业、传统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中药及健康产品、传统知识保护、中西医结合发展管理等领域法律制度,为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瓶颈和拓展中医药发展领域提供法律支撑。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说,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发展潜力巨大,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大有可为。他认为,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医疗、中医特色康复、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文化和健康旅游等服务产业,大力推动中医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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