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铿锵前行
◆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首次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确定了完成这一重任的时间表: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 2013年2月,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 2013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起草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省政府、部分市政府等意见,召开10余次论证会、座谈会,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纲要草案。 ◆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任务。 ◆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了全面布置。 ◆ 2015年7月31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 ◆ 2015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 ◆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 2015年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 ◆ 2015年12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