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为百姓撑腰

18.02.2016  20:53

    

民告官 ”俗称行政诉讼,曾被认为是社会进步的“晴雨表”、司法公正的“刻度表”,不仅从根本上挑战了民不敢告官、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历史,而且为公民提供了与政府掰一掰手腕的机会和平台,实现政府与公民关系的重构,让法律真正成为公民的坚强后盾。然而最近一则“民告官却见不着官”的新闻却引发舆论哗然,因为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但是作为被告的华阴市政府所采取的态度却是不应诉、不出庭、不回应,淡定得令人震惊。 尽管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缺席并不影响审判,但是 华阴市 政府的“三不”态度却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为官不为、挑衅法律权威、漠视百姓诉求的官僚心态。要知道,去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漠视群众诉求可免职。   事实上,自从1990年《 行政诉讼法 》正式颁布实施以后,“民告官”从“难以想象”变成“再寻常不过”。可就在这看似寻常里,潜藏着只见民不见官、民告官胜诉率低等多重现实困境。为破解这些困境,推动“民告官”从“”途走向“”途,2013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启动了《行政诉讼法》的首次大修。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去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利器,必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基石。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依法治权,华阴市政府的做法意味着,在建设 法治中国 和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仍然面临权力任性的藩篱。习近平总书记在阐释中国梦的内涵时说道:“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民告官”搭建的是一个官民平等对话的平台,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武器,地方政府拒绝应诉、拒绝出庭、拒绝回应,等于是将自己置于百姓的对立面,与“共享”发展理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社会公平正义都背道而驰。   地方政府与百姓直接接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普通公民对政府形象的直观判断。当前政府仍显公信力不足,“ 官员腐败 ”成为一些人的刻板印象,华阴市政府的“三不态度”对于整个党和政府的形象都是一种损害,容易加剧官民对立情绪,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就如网友评价华阴市政府拒诉一事,多数人并未提及华阴,而是延伸到对政府及体制的批判上来。这其中固然与网络充当了情绪存储器的功能密不可分,但更重要的是,少数基层政府官员没有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落实到位。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依法治国的本质属性,“民告官”的立案率、胜诉率、执行率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否得以精准落地的有效衡量标尺。类似华阴市政府这种行政诉讼“只见民,不见官”的现象依然存在,“民告官”不能只是看起来很美,而要建构起为百姓撑腰、有效制衡权力的钢铁长城。(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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