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致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30.03.2016  13:46

      1.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工作,协调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50%以上街道、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或法律服务联系点。继续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力争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使法律援助对象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到低收入群体。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第三方”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承办人员服务评价和退出等机制,量化回访、旁听、评查等质量监管指标,探索建立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制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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