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港碳九泄漏实为69.1吨 企业违规操作刻意隐瞒
25日下午,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碳九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据发布会对外通报,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为69.1吨,同时调查组认定,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系主要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
当天,泉州市市长王永礼,泉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宁,泉州市安监局局长、调查组组长刘烨明,泉州市环保局局长李国坤,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建芳,泉港区区长颜朝晖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本次事故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和答记者问。
11月4日凌晨,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执行碳九装船的船舶“天桐1号”与码头连接软管处发生泄漏。事故发生后,泉州市成立由市安监会同环保、海洋渔业、公安、港口管理等部门组成,并邀请监委、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经过、责任进行深入调查。
事故发生后,东港石化公司依据商检机构(第三方)装船储罐前检尺及储罐后检尺对比进行计算,得出的泄漏量为6.97吨。调查发现,东港石化公司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
经调查,2018年11月3日16时左右,宁波舟山通州船务有限公司“天桐1号”油轮靠泊东港石化公司码头;18时30分钟左右,岸上人员开始对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裂解碳九装船作业的准备工作。在码头吊机长期处于故障状态下,操作员违规操作,人工拖拽,用输油软管和船舶联系起来,并用绳索固定软管。19时12分,后方油库通过库区专用装船泵向“天桐1号”货船输送裂解碳九物料。
11月4日凌晨,随着潮位降低、船重增加,船体不断下沉,连接岸、船的软管也随着不断下拉,由于软管的两端都被绳索固定,致使下拉的长度受限,0时58分许,强大拉力将软管拉裂,裂解碳九从管壁破裂处外泄。1时13分。码头作业人员发现泄漏,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1时21分油品停止泄漏,同时企业立即组织对围油栏内的油污进行回收。
事发当天,东港石化公司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对泄漏量进行严格保密,统一口径以逃避法律。调查组进驻以后,东港石化公司的法定代表黄某仁再次召开会议,要求所有涉事的人员必须严守泄漏量为6.97吨的底线。
25日下午,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碳九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孙虹 摄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无序,主体责任不落实。王永礼说,该公司码头操作工和船舶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现场值守巡查不到位,东港公司没有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长期处于故障状态的吊机,没有及时修复,故意将软管破裂报告成法兰垫片老化、破损。
王永礼说,根据商检机构及中介机构的报告,以及调查组艰难的取证和调查,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为69.1吨。“尽管企业百般掩盖,也采取措施吸回了大部分油污,但是泄漏事实客观存在,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已经形成。”
据通报,为了公正和专业评估这一次泄漏事故以及这一泄漏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事故调查组和生态环境部华南科学研究所专家团队,根据事发当时的气候条件,还有潮流潮速等情况进行推算和反演,“吸油毡吸油约40吨,其余油污大部分已经挥发,对周边村庄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
期间,王永礼还通报调查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情况。他指出,事故发生主要是由企业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但也有地方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天桐1号油轮公司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单位。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仁在内的7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泉州市委研究,已责令临时主持泉港区委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朝晖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在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给予泉港区委常委陈相成免职处理,建议按法律法规免去其副区长的职务,责令泉港区给予区交通局局长朱辉阳、区安监局临时负责局务工作的主要科员刘建康停职检查处理,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做作处理。同时,对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及个人也给予相应调查和处理。
泉州市已启动对特定海域水产品逐户清点计量评估,绝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并聘请权威专业机构检测分析,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后续处理方式。泉州市下拨渔民生产恢复应急扶持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周边海域渔民生产。目前,渔民捕捞生产活动逐步恢复,辖区水产品销售逐步回升。
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宁还通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举措。他表示,将把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后续工作一件一件办好,全面完成剩余养殖户的水产清点计量和价格协议签订工作;针对周边群众种养海蛎、紫菜以及近海捕捞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群众恢复水产品销路。(陈龙山 孙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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