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五个抓手”加强司法行政工作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召开会议,部署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以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提高服务水平。选择1-2个镇(街道)在上半年先行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再逐步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区级法律服务大厅(窗口),设立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监管,开展“律师驻站”活动,提升法律援助中心和各援助站窗口服务能力。
二是以六五普法验收为抓手,提高管理水平。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巩固和发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扎实推进“法治泉港”创建,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以“大调解”体系为抓手,健全调处机制。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继续落实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加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安稳。
四是以完善社矫中心为抓手,加强教育帮教。持续完善区社区矫正中心、“中途之家”软硬件建设,巩固和完善依托东张蔬菜基地等5个安置帮教基地。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对基层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督查频率和覆盖面。建立集中教育学习日制度,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依据自身实际参与社区服务,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管理力度。
五是以司法所规范化为抓手,夯实司法基础。严格按照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六化”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明确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适当提高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和协管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