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三点要求抓好“智慧安监”平台的运行

15.12.2015  09:55
  

        近日,泉港区安监局对泉港区“智慧安监”平台试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提出以下三点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作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部署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录入、隐患排查、上报系统联络人等各项工作,每月按时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如实填报,形成闭环。企业要确保填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及其治理情况与实际纸质台账相符合,坚决杜绝“隐患多,上报少,重大隐患不上报”的现象出现。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查出隐患到期未整改的,都将视为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强化履职,依法处置。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未按时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将视同未定期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未按规定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书面统计分析表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泉港区安监局 黄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