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多元化解机制成绩显著

03.05.2016  11:54

      一是拓展区镇两级调解中心职能。区镇两级调解中心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运行机制,全面行使矛盾纠纷分流指派、调处调度及指导督办职能。建立以区级调解中心为中枢,6个分中心为主导,86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各村民小组为延伸的四级调解网络。启用以来,共调处重大疑难纠纷200多起,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接待群众来电咨询和矛盾纠纷分流指派等工作1000多人次(起)。

二是依托协会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率先在全市成立由500多名会员组成的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调解人才信息库,实行调解队伍星级管理。定期组织十佳调解员和优秀调解案例评选表彰活动,推优奖先。邀请法学教授、主审法官、检察官等为调解员队伍授课,通过身边的典型调解案例以案释法,增强调解业务培训实效。召开由优秀调解能手参与的“1%调解不成功”积案化解探讨交流会,组织调解能手开展矛盾积案专项攻坚,化解矛盾积案20余起。通过以老带新、集中培训和交流学习等方式,培育优秀调解能手,加强调解员储备队伍建设,充实壮大基层调解队伍。 三是设立调节资金突出应急职能。设立全省首个区级人民调解应急调节资金,首期筹集资金75万元。调节资金由区财政和各乡(镇、街道)按比例承担、区调解协会统一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申请谁补充”的属地配套原则,确保资金总量保持不变。重点突出调节资金的应急调节职能,主要针对时间紧迫、调解手段穷尽、调解双方意见十分接近、受害人、肇事者无力承担丧葬或抢救费用垫付和一次性困难救助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成立以来,共支付应急调解事项11笔71.76万元,化解信访案件3起,防止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5起60多人。 四是持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基层司法所调解室配备监控、录音笔、执法记录仪和大容量移动硬盘等先进办公设备,提升科技含量。统一制作司法文化宣传标牌,营造“和为贵”调解氛围。建立由优秀调解能手命名的个人调解室9个,发挥知名调解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统一调解制度、内业卷宗整理归档、上墙制度和调解印章,配齐配强村级调委会各种力量,真正实现自下而上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大调解网络。 五是深化政法机关“三调对接”。加强公调、检调和诉调对接机制。全区6个派出所均设立“警民联调室”,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作为驻所专职调解员,负责调处由110接警及其它渠道发现的矛盾纠纷;在区检察院设立“人大政协委员检调对接”工作室,与司法局建立联合调解机制,明确调解适用的原则、条件、办理程序和监督制约等规定,规范公诉环节不诉和解。在轻微刑事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双方具有和解意向的,由公诉部门委托人民调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通过便捷立案、就地调解等方式,组织驻地调解员和旁听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近两年来,共成功调处“三调对接”案件450多起,达到息访息诉的社会效果。 六是实现行业调解领域全覆盖。着力打造全省首个“三位一体”交通事故调解品牌,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便捷服务,并在交警马甲中队设立调解室,实现交通调解向基层的延伸;围绕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在中小学校设立学校调解会,加强学校周边环境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建立医患纠纷调委会;在生活小区相对集中的万福和万盛社区设立物业调委会,妥善调处物业纠纷;在大华集团、永高人体育等知名企业建立企业调委会;在工商局建立消费者调委会、在人社局建立劳动纠纷调委会。全区共建立行业调解组织23个,实现各领域全覆盖,有效化解各类行业纠纷。   泉州市洛江区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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