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高效调解一起涉台经济纠纷案
24.12.2014 10:54
本文来源: 法院
“其实调解就是交朋友,要让当事人双方都信任。我们通过电话寻找双方的契合点,做思想工作,尽量调解,可以让当事人少走很多弯路。上个月我们还顺利调解了一起涉台纠纷案。”立案庭调解法官郭连新介绍说。
11月下旬的一天上午8时许,郭连新来到办公室,等候专程从台湾赶来的台商张先生和泉州某鞋业公司负责人。调解经验丰富的郭连新泡上了一壶热乎乎的茶,几个当事人围坐成一圈,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像老朋友一样。
负责该涉台借贷纠纷案件记录的书记员对调解协议再次进行核实比对,然后打印出来,让双方当事人确认签字。9时许,一场原本可能“对簿公堂”的纠纷就这样在茶桌上化解,年逾七旬的台商张先生直竖大拇指,连夸立案庭法官服务便捷、高效,办案一丝不苟,并表示大陆法院给他留下很好的印象。
据了解,1999年到2001年间,泉州某鞋业公司向张先生借100万元,自今年3月份起却未再支付利息。远在台湾的张先生让人到泉州中院咨询起诉事宜,考虑到该案调解的可能性较大,立案庭将案件移交给专门负责立案调解的法官郭连新。
郭连新了解到,泉州某鞋业公司老板与台商张先生十几年前是生意伙伴,该鞋业公司老板确实向张先生借款100万元,利息已支付很多,但如今企业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借款和利息。郭连新决定先电话沟通,等双方达成统一意向后,再通知张先生到庭签字确认,避免来回奔波。
经过郭连新几天时间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公司分期支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台商张先生专程从台湾坐飞机回到泉州,准时来到泉州中院立案庭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充分利用通讯工具化解矛盾纠纷,一场官司只走一趟,既能减轻当事人双方的诉累,避免浪费大量司法资源,又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泉州中院立案调解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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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4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