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积极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13.01.2017 21:33
本文来源: 法院
该院按照“多破产重整、少破产清算”的要求,针对政府职能部门建立的危困企业名单,召集市经信委、金融局、顾问组走访企业,按照重点保护、重点帮扶、重整或清算、逃废债务等四种类型,进行分类甄别,并由顾问组成员围绕重整价值、重整可行性等进行初步筛选,形成专家意见。对确有重整可能的,及时启动重整程序;明显缺乏重整价值的或不宜立即启动破产处置的,暂缓处理。
该院采取定期召集管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并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形成会议纪要抄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搭建起监督、沟通、协调平台,共同解决破产审判中的难题。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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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17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