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通知

01.01.2015  01:13
  

为全面彻底整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12月29日,徐钢副省长签发了《福建省安委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 一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保护职责。 经信部门牵头制定陆上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快隐患整治。海洋渔业部门将海上管道用海纳入使用监管范围,强化海底管道保护,加强海底油气管道保护区的巡视巡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破坏海底油气管道的海上作业或违法用海行为。 二要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抓好油气管道项目施工建设工作,确保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和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等新建项目不埋下安全隐患。 三要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联动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化和油气危化品管道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31号)精神,利用SCADA监控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油气管道和城市燃气管网的监测监控水平,防范管道泄漏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油气管道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广泛宣传引导,培植典型企业。 总结推广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华润燃气(厦门)公司等企业油气管道和城市管网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效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五要强化督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暗查暗访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油气管道“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开展暗查暗访。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省政府安办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各有关企业油气管道“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安办和省政府专题报告。

                                        (监管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