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专偷病人 被判徒刑
12.08.2014 11:46
本文来源: 法院
朱某等3人无固定职业,均曾因盗窃获刑。近期,朱某身体多病,经常出入医院,对医院情况比较熟悉。他发现看病的人或其家属,一般都携带较多现金,而且病人家属的注意力多放在病人身上,更容易下手。于是,朱某伙同冯某、吴某,频频在医院作案,并以现金、可变卖的财物为主要盗窃目标。
据朱某等人供述,截至案发,他们在医院作案5起,涉案金额7000多元。朱某称,盗窃抱着患病孩子的母亲的财物最易得手,因其注意力多集中在孩子身上。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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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4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