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企业被疑借文化圈地违规开发别墅

23.05.2014  08:30

  ▲记者透过车窗拍摄到的可园广告。

宝华山西麓,可一产业园里林立的别墅。

记者 吴永 摄

5月6日在证监会网站进行招股书预披露的江苏可一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一文化”),近日因其营收数据、资金短缺等问题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而《经济参考报》调查发现,可一文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以文化名义变相违规搞别墅等房地产开发,此举为其上市蒙上了阴影。

上市前夜子公司蹊跷剥离

成立于2004年7月8日的江苏可一出版物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一有限”),是一家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内容策划和运营的文化传媒企业,2012年7月2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而在未变更之前,可一有限持有江苏可一文化艺术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一产业园”)95%股权,其余5%股权则由可一有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毛文凤、总经理钱晓征夫妇持有。

可一文化招股书显示,可一产业园成立于2008年6月17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为句容市宝华镇北大雁水库东南方100米处,一般经营项目为“教育培训咨询,艺术品展览;会务服务,房屋中介”。招股书指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为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购了与主营业务相关资产,并剥离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2011年1月2日,主营业务显示为“艺术产业园开发”的可一产业园以4499.19万元被成功剥离,剥离后毛文凤、钱晓征分别持有可一产业园95%、5%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可一产业园总资产为26063.50万元,净资产为5379.31万元;2013年净利润为-148.39万元。不过,这些数据并未经审计。

上市前夜,一家文化传媒企业为何将主营业务为“艺术产业园开发”的子公司踢出门外?其个中原因令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