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100%
12.07.2015 15:04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通讯员 马斌 张丽华) 近日,永定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林业行政登记案件。原告培丰镇一村民小组因不服林地使用权处理,决定起诉区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区长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席了庭审。
自2011年以来,永定区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7件,结案99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不当或错误行政行为31件,经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的占受理案件的37.4%,其中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均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创造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100%的新纪录。
2011年7月,在原告刘某不服县政府渔业行政许可一案中,副县长首次出庭应诉,自此打破了该院以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零的尴尬局面。此后,该院采取多措施加强和规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推动成立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构建起与政府部门之间庭前、庭中、庭后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庭前,对行政诉讼案件登记造册,促使出庭者庭前主动熟悉案情;庭中,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都要发言,并对其发言进行单独标记;庭后,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对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各类不当行为建议整改,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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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15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