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五强化”突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17.06.2014  12:37
   一是强化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计划。细化分解年度监管计划,结合不同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及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每月监管计划并抓好落实;每月组织召开煤矿安全例会,并将当月监管计划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县各煤矿,做到以点带面,提高监管效率。
      二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计划管理。检查并指导各煤矿科学、合理制定全年及每月生产计划,依计划有序、规范组织生产,提高工作面部署的计划性、合理性和可控性,避免因煤矿盲目设置工作面而造成不安全生产。
      三是强化煤矿实测填图工作。严格要求各煤矿对井下采掘情况及时进行实测并真实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件上,促进各类图件真正起到反映和指导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严格要求各煤矿定期与辖区煤管所交换相关图件,确保监管人员及时掌握煤矿生产建设进度,做到监管工作更有针对性、指导性。
      四是强化落实煤矿探放水制度。督促指导各煤矿持续开展对井下水害“三类”区域的划分防治工作,对重点区域、疑似积水区域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相关工作面必须配备基本的探放水设施设备;在相关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格执行“有疑必报、有疑必停、有疑必治、有疑必撤”及汛期强降雨停产撤人等制度。
      五是强化煤矿工作面安全论证。要求各煤矿对新开的工作面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论证、水害论证,严格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学习贯彻,做到煤矿指挥人员、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心中有数。(永定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