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一干部“公款报销拜神费用”被查处
01.04.2016 17:57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近日,福建省永安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1起用“公款报销拜神费用”的案件。
经查,永安市燕南街道黄历村支部委员刘光在兼任村水电站站长职务期间,为求菩萨保佑,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每年都要向所在村的“民主公庙”捐款500元,共计3000元,然后通过电站职工虚增清理电站垃圾工资和直接报销寺庙收据等方法,在村电站集体资金中报销列支。此外,调查组还查明刘光公款报销个人接待费用、违规支付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缴纳部分等其他违纪问题。日前,永安市纪委给予刘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刘光身为中共党员、村支部委员,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宗旨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侵犯村民利益。刘光亵渎了中共党员的荣誉,触犯纪律底线,岂能靠菩萨保佑其不被查处!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01.04.201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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