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外水管漏水欠水费2000多 3年违约金高达1.2万

11.09.2014  11:36

  前日查询显示,刘灿租的店面,其自来水费产生的违约金达12043.57元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9月11日讯 “3年前欠2000多元水费,现在违约金达1.2万多元。”在泉州市区宝洲街开店的刘灿,心头一直悬着自来水违约金这块石头。

  这家店面比较特殊,水表在店外50多米处,店外水管漏水,一次就产生2368元水费。刘灿觉得有点冤,没有及时缴清,如今违约金高企,还在继续增加。

  昨日,泉州市自来水公司称,逾期未缴水费超过15日的,按水费每日加收5‰违约金,这是“行业约定”。而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04年,相关部委就明确规定,取消水费每日5‰的滞纳金。

   【尴尬】2000多水费欠3年 违约金达1.2万元

  37岁的刘灿是广西人,几年前在宝洲街长洲花园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店面。他的店里只有洗手间需用水,只有一个水龙头,平时每月水费从10多元到七八十元不等。

  刘灿店内的水表在店外约50米外,从水表到店内有很长一段水管埋在地下。刘灿说,2010年11月,店外的水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流失,当月店里水费飙到1112.2元,差不多相当于两年的水费。对此,刘灿自认倒霉,叫人修补,缴清了水费。

  时隔一年,2011年11月,刘灿收到2368元的水费催缴函。原来,又是水管漏水,而且找不到准确的漏水点。这一次,刘灿觉得太亏了,而且手头没钱,没有及时缴费。

  欠缴水费不久,店里的水就被停了,水表也被拆了。目前,他只能用桶去别人店里提水冲厕所。

  “停水半年后,我当时查到违约金已接近水费,觉得太不合理,就没有交款。”刘灿说。前天,记者跟随他到泉州市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发现违约金高达120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