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法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漳州市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

05.08.2015  13:39

      编者按:7月28日,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对《福建省司法厅简报专报件》第10期中《创新执法手段 提升管理水平 —漳州市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一文作出批示 :“罪犯身份意识确立,有利于严格严肃执法;听辩会让社矫人员申辩、辩解,既是保护罪犯合法权益,也是让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化;人性化管理服务,让罪犯更好地接受教育矫治,漳州经验可以推广,在以后工作中可以总结”。 现将该文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创新执法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漳州市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

      近年来,漳州市司法行政机关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工作新举措,在长泰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这在全省尚属首创。长泰县作为先行试点单位,其做法在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上作经验发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900人,解除矫正16263人,在册人数4363人;累计警告1057人次,治安处罚36人次,撤销缓刑44人,撤销假释3人,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收监18人;累计重新犯罪21人,重新犯罪率0.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是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听辩会是指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以公开的形式对矫正人员(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除外)接受矫正的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矫正人员的违规情况逐一点评,允许矫正人员对处罚、违规情况进行申辩、辩解,提出帮扶要求和管理工作建议。听辩会除了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外,还组织刑满释放人员、有违法、有犯罪倾向的人员到会接受教育,并邀请公、检、法等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以监督人身份参加,邀请社区矫正小组人员、人民群众监督员、村居干部旁听。通过组织社会力量的参与,使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来,全市共开展社区矫正听辩会25场次,1150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教育点评,105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

      二、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清晰化。由于社区服刑环境相对自由,社区服刑人员很容易忽视自己是罪犯这一特殊身份,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存在身份定位不清、漠视矫正的情况。听辩会通过严格各项程序,营造严肃规范的执法氛围。听辩会除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等外均公开举行,司法所在三日前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议程。听辩会会场统一采用蓝底白字的会标,会标下悬挂司法行政徽章。通过设置主持人席、监督人席、记录员席、矫正人员隔离区、矫正小组成员席、旁听席等,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刑人员是罪犯这一特殊身份,使其感受到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自觉服从管理。全市实施听辩会以来,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情况明显减少,违规严重程度明显下降。社区服刑人员主动到司法所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教育的情况明显增加,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今年来,共组织公益活动1494场次,参与人员13897人次,主动报告情况35257项,累计警告140人次、治安处罚12人次。

      三、坚持管理服务并重,促进社区矫正执法人性化。听辩会实施过程中始终注重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权利,对于身体较差的矫正人员提供靠背座椅、矿泉水等,耐心听取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议,允许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帮扶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人性化。如矫正对象汤某在听辨会上反映其经营一部农用车,经常受雇外出运沙,出车时间较无规律,希望司法所考虑其实际情况缩短请假审批时间。司法所认真听取汤某的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意汤某提交请假申请的时间由原来的提前3天缩短为提前1天。矫正对象刘某双目接近失明生活困难,入矫后表现十分消极。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听辨会上了解该情况后,多次到刘某家中座谈,引导其树立正确思想观念,并组织捐款活动帮助刘某渡过难关。今年来,全市共听取收集社区矫正工作建议12条,转变管理方法7项,帮扶困难社区矫正人员3773人。(漳州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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